2024年4月15日8时许,石嘴山市交通警察分局隆湖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大武口区滨湖路与山水大道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汽车发生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横停在道路中间,车头轻微剐蹭,一辆银色三轮汽车侧翻在路边,周围散落着车辆玻璃碎片,现场一片狼藉。
根据路口监控可以清晰地看到,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大武口区滨湖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山水大道路口处时,并未停车观察右侧来车情况,径直撞到右方直行的三轮汽车车厢,瞬时将三轮汽车撞翻,导致三轮汽车与机动车道右侧的隔离水马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员杨某受伤,车辆受损。
据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张某描述:“我开车刚出山水大道路口准备去对面卸货,看了一眼右边的车离自己还有些距离,想着长一脚油就能过去,谁知刚到路中间就撞了!”
经认定,当事人张某在进入路口前未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张某负全部责任。
石嘴山交警提醒: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车辆在起步时要注意视角盲区,减速行驶,保持车距,反复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石嘴山市交通警察分局隆湖交警大队 马婷)